壤府函〔2012〕1号
壤塘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第十三届壤塘县人民政府第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县 长 李义德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武装、财政、人事、审计、税务等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地税局等单位。
联系县人武部、县国税局。
副县长 阿 达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公安、消防、监察、社保、就业、医保、新农保、统计、群众和信访、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外事台侨、接待、政府法制、政务信息、政务服务、政府采购、督查、目标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人民防空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保局、县就业局、县医保局、县新农保局)、县统计局、县群众和信访工作局,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县政府应急办、县外事台侨办、县接待办、县政府法制科、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采购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目标办、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人民防空办等单位。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武警中队。
副县长 古 熙 负责卫生体制改革、卫生扶贫、省卫生厅“挂包帮”等工作。
指导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工作。
副县长 李 洪 负责文化体制改革、旅游发展等工作。
指导县旅游局、县文化体育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作。
副县长 代 杰 负责司法、环保、扶贫开发和大骨节病综合防治、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幸福美丽家园建设、防震减灾等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大骨节病综合防治办公室、县牧民定居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幸福美丽家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防震减灾局。
联系县总工会。
副县长 泽 果 负责民族宗教、民政、双拥、残联、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城乡环境整治、电力、水电开发、移民等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电力公司、县残联。
联系县政协、团县委、县佛协、水电企业。
副县长 仲晓蓉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红十会、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县妇儿工委办公室等单位。
联系县妇联。
副县长 凌 悦 负责文体、旅游、广电、县志、档案、质监、金融、邮政、通讯、烟草等工作。
分管县文化体育局、县旅游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志办、县档案局等单位。
联系县质量技术监督、县农行、县信用联社、548台、县邮政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
副县长 王 庆 负责科技、农业水务、畜牧兽医(含草原防火)、林业(含护林防火)、森林公安、供销、气象、防汛等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县农业水务局(防汛办)、县畜牧兽医局(草防办)、县林业局(护办)、县森林公安局、县供销社等单位。
联系壤塘林业局、县科协、县气象局。
副县长 闵 胜 负责工业、商务流通、招商引资、交通、国土、矿业开发、安全生产、粮食、物价、工商等工作。
分管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委会办公室)、县粮食局、县物价局。
联系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民贸公司、工商企业。
县长助理 周军海 协助古熙副县长工作。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