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每周研判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形势,包括对安全生产运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等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监督管理无盲区。
二是检查监督。常态化到生产经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节点加强检查频次,强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严格核查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实现地质数据、气象信息、灾害监测数据等实时共享,确保工作无缝对接,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指导帮扶。聘请地质灾害防治方面专家参与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全县地质灾害在建项目进行动态监测,通过电话、微信不定时抽查与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监测,帮助发现超层越界、违法用地、民工保障等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县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