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强化房地产物业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州关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和我县实际,县住建局起草了《壤塘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集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县住建局。
邮件:1173330965qq.com
邮编:624600
联系人:扎西泽郎,电话:0837-2376275
附件:《壤塘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集意见稿)壤塘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壤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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