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的通知》(阿州财社[2025]4号)文件,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96.6万元,用于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和伤残预备役人员等)、“老红军”(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等群体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现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837-2378319
联系人:宋兴波
通讯地址:壤塘县财政局行财股
壤塘县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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