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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壤塘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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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壤塘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壤塘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壤塘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7日

壤塘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按照县委严华书记“逐条整改、狠狠整改、抓紧整改”的批示精神以及5月25日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推进会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通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搬迁工作规范有序、搬迁群众稳定脱贫,按照“选址必须安全,结构必须牢固,房屋必须成型,外观必须特色,屋内必须装饰,货值必须一致,自筹必须限内,总帐必须清楚,套取必须追回,重享必须退出,三通必须保障,擅扩必须拆除”等工作要求,对“十三五期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改,为顺利通过国家交叉检查及省州督查、验收做好准备。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保障此次易地扶贫搬迁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县长张德发同志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唐志强、副县长孙宏斌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各乡镇要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本乡镇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全覆盖自查,并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施策,做到逐条整改、坚决整改。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亲自抓,各帮村领导协助抓,各村工作组具体抓,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整改任务要分配到各村工作组成员、村两委干部,同时要求帮村部门要进行协助。

县发改负责对易地扶贫搬迁问题进行汇总,对整改进度进行督查,并组织对已整改完成的乡镇进行验收;县住建局要针对易地搬迁住房安全进行全覆盖检查并进行反馈;县自然资源局要针对住房选址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县扶贫局配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度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清理;县审计局要负责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县内审计;发改、扶贫、住建等部门要配合各乡镇对重复享受政策的情况进行再清理。

三、整改范围及内容

针对2016—2018年实施的730户2992人易地扶贫搬迁中至今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100%整改到位。

(一)对象识别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议、审核和公示,精准确定对象;搬迁对象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对居住在深山、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等“一方水土养不活(好)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优先搬迁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违规将危旧房、无房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是否重复享受政策;搬迁人口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记是否一致。

(二)住房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最大住房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对超面积住房是否完成整改;是否注重功能用房区分,卧室、客厅、厨房等功能是否隔离;住房面积严重不达标是否整改;装修是否合理,新建房屋外观风貌是否融合村容村貌,按照当地民俗特色装饰装修,地面平整,房屋吊顶,铺设地板、地毯或地板胶,墙面贴墙纸、刮涂料或板材装饰;是否按居家环境改善要求配置生活用品:坐床、茶几、碗柜、火炉、锅碗瓢盆等;是否具备合法用地手续;是否拆除旧房;是否对易地扶贫搬迁原址复垦复绿。购房户面积是否超标,购房手续是否完善。投亲靠友资料是否完善,是否能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住房面积是否达到人均25平方米。

(三)科学选址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原址重建;安置地资源条件和承载能力是否满足搬迁人口需要;安置点是否靠近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卫生院,交通是否便利;是否开展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否严格审核住房选址条件;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完善。

(四)搬迁成效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对住房安全开展评估;是否有住房安全验收合格材料;是否有产业支撑;搬迁后是否有增收渠道(收入来源);能否达到稳定脱贫状态。是否真正入住;强化住房管护,对漏雨墙裂等现象是否进行修复整改。

(五)宣传培训方面。重点检查各乡镇每年是否至少组织6次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培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每一名干部是否做到人人熟悉政策;搬迁户是否清楚政策。

(六)资金落实方面。重点检查建房补助是否发放到搬迁户手中;搬迁户(包括进城购房的)户均自筹建(购)房资金不超过1万元;搬迁户是否因建房而举债,因举债而难脱贫;搬迁户是否知晓补助标准;搬迁户是否清楚建房费用支出构成;是否建立户明白卡或一本明细账;乡镇发放补助是否有佐证材料;是否存在资金挤占、挪用、沉淀等问题;申请材料是否缺失、造假;各乡镇是否建立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拨付备查账;是否规范按照会计制度开展会计核算。

(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检查新开工项目是否开工;项目是否完工、审结;资金拨付是否完成。是否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年度计划项目开工率及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跨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是否落实安置区的规划设计及工程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理和竣工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项目档案是否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管理,并分类、编号、造册。

(八)档案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确定专人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档案收集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是否分“乡(镇)、村、户”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档案管理工作;是否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子系统和省“六有”大数据平台及时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象动态管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脱贫举措等信息。

四、整改步骤

此次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时间分为三个阶段,于7月中旬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一)乡镇自查,完善基础台账、问题台账。(5月27日—6月4日)。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对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的搬迁户进行全面自查,并填报《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基础台账》《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台账》《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一户一档情况台账》《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基础台账》《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台账》,于6月4日前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以工代赈办),《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一户一档情况台账》由各乡镇自行保存。

(二)整改及验收阶段(6月5日—7月15日)。各乡镇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针对问题台账,逐一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已完成整改的乡镇向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由县发改局牵头与各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通过査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入户询问等方式,逐村逐乡进行全覆盖验收;验收后,各组联络人员汇总验收情况报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验收结果。

(三)总结阶段(7月16日)。针对此次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召开总结会,一是对此次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二是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建立完整的档案,三是对整改工作中存在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情况的乡镇进行严肃问责。

五、验收组安排

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组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自然资源局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

六、验收相关要求

(一)全面覆盖。对“十三五”实施的搬迁户挨家逐户实地

验收,不得遗漏,确保全覆盖。

(二)认真履职。对房屋选址、房屋结构、建设面积、家具

装修、功能配套、档案资料等软硬件要认真复查复核,对存在的问题要指出来,并作好指导,力求整改效果明显。

(三)遵守纪律。工作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工作全面到

位,不走过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等规定。

(四)加强督查。县纪委监察委切实担起督查督导的职责,对问题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附件:1.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验收标准

附件1

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顺利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壤塘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德发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唐志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孙宏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 毅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唐先辉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杜万兵 县财政局局长

曹俊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朵 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钱 莉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王永莲 县审计局副局长

刘 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启桃 蒲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达尔基 宗科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国峰 石里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思良 吾依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勇 岗木达乡人民政府乡长

仁真陈勒 上杜柯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王 生 茸木达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马兴玉 南木达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丹 尕多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国军 中壤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江央夺尔基 上壤塘乡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宁 勇 县信用联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发改局,由唐先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附件2

壤塘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验收标准

1.建房选址评估。住房建设选址必须在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的区域,不得单家独户建房增加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出。严禁在原有房屋上加盖,严禁将易地搬迁房屋建设在寺庙内。

2.建设面积。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最高建房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

3.自筹标准。搬迁户(包括进城购房的)户均自筹建(购)房资金不能超过1万元;乡镇要为搬迁户算好总账,要有住房建设费用明细表。

4.功能用房区分。卧室、客厅、厨房等功能必须隔离,相对集中的安置区域统一建造厕所,分散安置的每户必须单独修建厕所。附属用房不能建在住房套内且不能包含厨房、卫生间等功能用房,利用高矮和颜色等措施将住房与附属用房区分开且单独开设房门。

5.保证质量彰显特色。根据搬迁农户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民居特色,尊重群众意愿,自主选择石木、土木、砖混结构等房屋结构。

6.房屋是否成型。房屋不能是简易搭建、房顶泥土或水泥盖顶,并有女儿墙等。

7.房屋装饰装修。新建房屋外观风貌融合村容村貌,按照当地民俗特色装饰装修,地面平整,铺设地板、地毯或地板胶;墙面贴墙纸、刮涂料或板材装饰;房屋吊顶;划分功能区;按居家环境改善要求配置生活用品:坐床、茶几、碗柜、火炉、锅碗瓢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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