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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壤塘县夏秋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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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壤塘县夏秋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经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壤塘县夏秋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全省及全州非洲猪瘟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及时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保障我县畜牧业生产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阿坝州非洲猪瘟等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夏秋季非洲猪瘟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阿动植防指办〔2019〕48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1工作体系

根据壤塘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要求,由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牵头,各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及时通报疫情形势和工作进展,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共同做好夏秋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1.2组织管理

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科农局,由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属地、行业防控工作,并根据突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建议。

各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在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并根据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地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建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应明确任务,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1.3 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的审批,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宣传及跟踪报道。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展规划,安排、上报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县城市管理局对县、乡、村三级学校食堂餐厨垃圾的监管及对食堂泔水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等进行消毒清洁;乡(镇)学校加强配合所属乡(镇)餐厨垃圾处理的监管。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组织制订夏秋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依法向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疫区封锁、扑杀染疫动物等建议;统一组织实施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指导;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建议;组织评估疫情损失和补偿等。

县公安局:密切掌握社会动态,协助非洲猪瘟防控公路检查站的生猪及产品公路运输检查工作,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因疫情引发的突发事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县民政局:负责对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统一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接受社会各界捐助款物,并做好款物的管理、发放工作。

县财政局:按规定保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所需经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等餐厨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在接到相关部门的疫情通报后,确保安全、及时运送应急处置人员和应急物资,协助非洲猪瘟防控公路检查站的生猪及产品公路运输检查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疫区内人员的防护、高危人群的预防、医学观察等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野猪的资源调查和观测,掌握野猪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等信息;开展野猪非洲猪瘟的监测工作;发生野猪非洲猪瘟疫情,要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信商务局:负责对全县的菜市场和猪肉销售摊点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无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猪肉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市场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的生猪及产品交易市场。负责对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依法进行监督检验(有相关法律法规指定管理部门的产品除外)。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做好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以及对餐厨垃圾收集容器、运输车辆、处理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猪肉经营摊点和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的全面排查,在排查中发现的无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和死因不明的生猪及产品立即报告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人员到非洲猪瘟公路检查站协助检查和消毒工作。

二、 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工作目标

(一)拔点灭源,严防疫情扩散传播。全面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各方责任,以县(市、区)为非洲猪瘟防控“作战”单位,充分发动乡村、组的基层组织力量,实现生猪养殖与疫情排查网格化全覆盖监管,及时发现并果断拨除疫点,消灭疫源。

(二)净化环境,消除各环节风险隐患。针对生猪、生猪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关键节点,持续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活动,有效控制杀灭病原和蚊虫等传播媒介,有效净化生产生活各环节,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三)稳定信心,发展生产保供应。加强非洲猪瘟科普宣位和培训力度,强化正面引导,加大生猪发展政策支持力度,稳定养猪信心,严格落实扑杀补助政策,有序恢复生产,保障好猪肉市场供应。

四、重点内容

(一)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防控责任,各部门建立完善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一是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猪肉经营摊点全面排查。是否有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及非洲猪瘟检疫合格证等。二是对乡(镇)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网格化信息管理,进一步压实乡(镇)、村的管理方式。建立“村两委负责人包村、村组干部和村级防疫员包养殖场(户)”的包联责任。实现疫情防控村村有人看、场场有人管。我县生猪养猪户共有4户(南木达1户、蒲西乡大伊里村2户、尕多1户);三是在排查中发现的无检疫证明和死因不明的生猪及产品立即报告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四是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人员到非洲猪瘟公路检查站协助检查和消毒工作。

(二)持续开展疫情监测排查,扎实做好生猪大排查。一是全覆盖开展生猪养殖情况动态摸底和疫情监测排查,可以通过脱贫攻坚“秋季战役”驻村为契机,全面深入各村了解生猪养殖情况,以及宣传非洲猪瘟相关知识。如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野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二是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屠宰场、生猪交易市场、冻库等重点场所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摸底式排查。坚决斩断病毒传染源,严防从疫区调入生猪及制品,严格落实疫情排查日报告制度。全面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做好消毒灭源日常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监管,推动养殖场(户)、屠宰场、冷库、生猪产品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生猪运输车辆的清洗消毒工作。对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未附有非洲猪瘟检测报告或非洲猪瘟监测不合格的,立即封存,抽样送检,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持续做好检疫监管,强化屠宰检疫监管。深入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切实加强检疫监管,严格实施禁调限运政策,严格监管跨省调运生猪,严禁来自疫区的生猪及产品进入我县。

(四)强化流通环节监管情况。加强流通关节监管。自疫情发生以来,在我县与甘孜州、青海省交界的黑桥、上杜柯两地分别设立临时检查站,派驻公安、交通、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值班,严格查证验物,切实做好对过往运载生猪及生猪产品车辆的监督、检查、消毒和登记等工作,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严禁来自疫区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流入我县。

(五)持续深入开展消毒灭源工作。重点针对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农贸交易市场的环境、人员、车辆开展全面、彻底的消毒灭源工作。

(六)持续加强保供措施,保障市场有效供给。落实有效保供措施,加强冷鲜肉储备,保障市场生猪供应。增加替代肉类供应,增加牛、鸡、鱼等肉类日以及蛋、奶的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安定群众生活。

(七)持续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防控技术培训,重点加强病例发现、识别、报告、监测、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有关培训工作。二是加强防疫宣传,通过多种媒体普及非洲猪瘟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动员社会力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非洲猪瘟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强化措施,扎实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壤塘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的《壤塘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预案》等系列文件,对标行业、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切实保证各项防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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