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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壤塘县2020年度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巩固提升换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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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府办函〔2020〕1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壤塘县2020年度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巩固提升换粮工作实施方案》经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壤塘县2020年度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巩固提升换粮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壤塘县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巩固提升换粮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度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全县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牵头,县粮油收储公司具体承担粮食更换和易地育人口粮供应工作。

二、粮食供应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粮食供应范围

(一)全县粮食供应覆盖11个乡镇,19682人。

(二)易地育人项目覆盖14所学校,4553名学生。

四、粮食供应标准

(一)供应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中等品质。

(二)换粮人员按80公斤/人/年的标准进行供应。

(三)易地育人学生按30公斤/人/年的标准进行供应(学生放寒、暑假时在家二个月的口粮,每个月按15公斤计)。

五、粮食采购资金下达情况及采购方式

已下达州级扶贫专项资金910万元,采购方式将统一进行政府采购。

六、工作措施

(一)努力提高惠民服务意识,把对大骨节病区群众的供粮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保障大骨节病区群众的粮食供应工作顺利开展。

(二)粮食部门对大骨节病人用粮的采购、运输、保管、供应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从进货源头上严格控制质量标准。

(三)各乡(镇)、学校要严格按照换粮供应范围和标准,及时安排领粮事项,并分派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务必在12月31日前将今年的大骨节病口粮供应发放完毕,并将公示资料、发放花名册等资料交于所服务的粮站、点。

(四)大骨节病区群众的粮食供应对象及易地育人学生由各乡(镇)及学校提供花名册,对花名册的人员进行认真核对,死亡、集中供养人员、在校学生的不得纳入大骨节换粮范围,确保大骨节粮食精准发放给大骨节病区人员。

(五)各乡、各村的换粮人口总数务必与《壤塘县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巩固提升粮食供应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表》中的数据一致。

(六)各乡(镇)、学校务必于9月30日前将核对好后的花名册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据实兑现粮食。


附件:1.壤塘县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巩固提升粮食供应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表(易地育人)

2.壤塘县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巩固提升粮食供应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表

3.壤塘县2020年13所学校实际在校学生人数统计

壤府办函〔2020〕185号印发《壤塘县2020年度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巩固提升换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

壤府办函〔2020〕185号印发《壤塘县2020年度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巩固提升换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2

壤府办函〔2020〕185号印发《壤塘县2020年度大骨节病区群众脱贫巩固提升换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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