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2号建议意见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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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杨布州、凌悦、周志斌、赵春勇、特王、头多、俄曲、班青、泽滚机、门各、索旺代表:

按照《壤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交办会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机制,由副县长代胜利领衔办理,并于4月11日将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刑木达村农牧民公共浴室的建议》(第142号建议)交由县科农局办理,并落实县委督办中心、县纪委监察委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在接到建议后,立即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将该建议落实到具体股站和相关责任人,办理人员按要求及时与相关代表和人员沟通落实。由于该局暂无公共浴室建设资金,因此目前无法实施。下步,该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一旦资金到位将及时实施。但由于项目的不确定性,建议可以先通过其他途径看能否解决。

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及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承办部门:县科农局,联系人:蒋海波,联系方式:2376258。

请您将《县人大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填写后于8月30日前反馈至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委督办中心、县纪委监察委。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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