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号建议意见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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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忠特、杨勇、肖开清、周全和、凌悦、赵春勇、杜城钢、汪则板、达特、达尔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壤巴拉山地灾治理的建议》(第118号建议)交由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并落实县委督办中心、县纪委监察委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对办理事项进行了沟通和确认,代表提出的壤巴拉山地灾治理点为局在2009年实施的一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于工程年代久远,导致工程排导槽内堆积有许多泥块等杂物,使雨水不能及时流通,急需进行清淤。通过局班子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该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地质灾害清淤资金,等资金下达后予以实施。

目前,自然资源局通知了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大监测力度,特别在汛期内,自然资源局和中壤塘镇人民政府随时对该隐患点监测情况进行抽查,要求监测人切实履行监测职责,有任何情况及时上报。

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承办部门: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蒋垚,联系电话:2378555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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