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8号建议意见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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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秋尕、张林、叶辉、石旦真、毛德琼、梁辉、斯龙三、罗嘠、江木滚、泽斯多尔基、索更、宋子达代表:

按照《壤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交办会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机制,由副县长泽周领衔办理,并于4月11日将您提出的《关于在罗吾塘前街移动公司至司法局办公楼路段设置限速隔离带的建议》(第148号建议)交由县公安局办理,并落实县委督办中心、县纪委监察委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第一,县公安局交警部门立即组织民警在该路段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工作,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协调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在该路段设立相关标示标牌,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有效改善,截至目前该路段未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第二,交警部门加大对该路段的警力、装备投入,进一步强化对该路段的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并适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乱停乱放、强行超车、超速行驶、超载行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净化罗吾塘前街行车秩序。截至目前,共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8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0余起,该路段的交通秩序得到进步好转。第三,交警部门已协同城管相关部门对该路段实地踏勘,经科学调研论证,就目前该路段正在施工,无法安装限速隔离带,待施工完毕后,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将与城管等相关部门对限速隔离带及时进行安装。

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及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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