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意见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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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耿多、冬机、扎真、泽州松、东升、尼玛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湿地保护资金补助的建议》(第110号建议),现答复如下:

局负责人到省、州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并呼吁解决保护区补助资金。国家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目前还无正式法律法规文件出台。我州红原县和若尔盖县为省级和国家级试点工程。下一步,局将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呼吁,为保护区农牧民争取补助政策,给予老百姓最大的照顾。

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及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承办部门: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马学引,联系电话:18015767719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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