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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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江新代表:

县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按照《壤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交办会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机制,由副县长钱莉领衔办理,并于2月21日将您提出的《关于修建中大石沟村挡墙的建议》交由县乡村振兴局办理,并落实县目督中心、县纪委监委、县政府效能中心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中大石沟村挡墙项目暂未纳入《壤塘县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库》中,未纳入原因是:“该项目申请时间已超过2023年项目申报时间”,经查询,2021—2023年中大石沟村共投入衔接(整合)资金896.9万元。其中:2021年投入82万元(壤塘县牲畜棚圈建设项目);2022年投入698.9万元(石里乡中大石沟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投入534万元、石里乡中大石沟村排水沟挡墙建设项目投入64万元、壤塘县2022年度林下产业试点示范项目(打捆项目)投入43.73万元、2022年石里乡乡村种养产业试点示范建设项目(打捆项目)投入57.17万元);2023年投入116万元(菌类种植(打捆项目)24万元、中蜂养殖及配套建设项目(打捆项目)20万元、石里乡中大石沟村寨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72万元)。

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要求:“项目申报需要经过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县级部门审查、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州乡村振兴局审核并报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目前,县乡村振兴局已于7月4日下发《关于申报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通知》(壤乡振〔2023〕84号)至各部门、各乡(镇),积极与项目实施主体石里乡对接,要求石里乡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包装项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实施期限等基本要素)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审查项目,将审查后的项目清单,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经县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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