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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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根果、华尔单、根里代表:

县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按照《壤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交办会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机制,由副县长杨福强领衔办理,并于2月21日将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户分户问题的建议》交由县公安局办理,并落实县目督中心、县纪委监委、县政府效能中心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今年,县公安局暂未办理分户业务,主要原因为群众两证不全,正在积极对接相应部门予以解决。对于未领取到不动产登记证的群众,县公安局积极与自然资源局函接,将近三年办理的农村不动产证拷备,按乡进行梳理,并分发至各派出所,为有分户需求的群众办理分户业务。对于未办理产权证的群众,根据四川省八部门联合下发的〔2018〕113号文件第六条“规范农村地区居民分户政策规定”。一是对要求分户的,由县公安局通报国土部门,符合条件的,由国土部门向县公安局出具相应分户的函,公安机关办理分户。二是先行予以分户,将户口落户至其实际居住的房屋门牌号上,并通报国土部门。分户后1年内未取得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并在新批准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的,公安部门通知分户居民迁移回原户籍地址;分户居民拒不主动迁移的,公安部门强制将其户口恢复原状。农村地区户籍工作直接关系到宅基地划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拆迁安置补偿等各类问题,下一步县公安局将全面清理整治户籍管理领域顽瘴痼疾,全力推动解决长期困扰基层户籍管理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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