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8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尊敬的张德军代表:

县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按照《壤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交办会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机制,由副县长钱莉领衔办理,并于2月21日将您提出的《关于修建阿斗村活动室配套设施的建议》交由县民政局办理,并落实县目督中心、县纪委监委、县政府效能中心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因阿斗村活动室配套设施(厕所、垃圾池、围墙)不在活动室维修范围内,且2022年在“补短板”项目中已投入40万元对活动室进行维修,故2023年无法实施。

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