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8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尊敬的根果、华尔单代表:

县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按照《壤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交办会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机制,由副县长钱莉领衔办理,并于2月21日将您提出的《关于实施达日村庭院建设的建议》交由县乡村振兴局办理,并落实县目督中心、县纪委监委、县政府效能中心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经查询,壤塘县2023年庭院建设项目实施户数,重点用于2023年度“三家园”示范村(阳培村、明达村、昂柯村、吾克基村)、重点帮扶村(上大石沟村、尕多村、查托村、鱼托村、阳培村、吾克基村)抓点示范村(雪木达村、布康木达村、瑟谷村、章光村、下大石沟村、松得村),达日村未在今年庭院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内。目前,县乡村振兴局已于7月4日下发《关于申报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的通知》(壤乡振〔2023〕84号)到各部门、各乡(镇)。县乡村振兴局也积极与项目实施主体岗木达镇对接,要求岗木达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精准复核村民建设需求数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将汇总后的项目实施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经县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真诚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多提建议和意见。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