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6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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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门俊、覃开应代表:

县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按照《壤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交办会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机制,由副县长克让措领衔办理,并于4月15日将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变压器专变权属问题的建议》交由县电力公司办理,并落实县目标绩效中心、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县电力公司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并安排专人对接。一是县电力公司及时组织分管领导与相关工作人员,于4月23日上门与代表了解实际情况,了解到该建议主要涉及因党群服务中心变压器运维成本较高,因此有意将该处资产移交给我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减少成本支出。经向上级详细咨询有关政策后,电力公司人员现场向代表们做出答复和解释。因该变压器为用户自建,资产属性为用户所有,根据资产属性应由用户自行管理。其次专变用户进行资产移交,需遵从双方自愿原则,目前电力公司上级暂无接收相关资产意愿且无相关政策依据支撑。同时接收的前提还需用户对变压器进行改造,只有符合国家或行业接收标准时才能予以接收,且需进行资产评估,以上所有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资产移交。二是电力公司于7月17日再次上门向两位代表开展沟通解释工作,对现有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若后续政策上有新的变化或上级有接收资产意愿时,电力公司将积极进行申报,电力公司也表示后续若该设备出现非设备本体故障问题,都将积极协助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尽全力做好电力服务保障工作。

承办部门:县电力公司。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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