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壤塘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75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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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谢尔多代表:

县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按照《壤塘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交办会安排部署,坚持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机制,由副县长克让措领衔办理,并于4月15日将您提出的《关于扩建鱼托村酥油花传习所的建议》交由县文广体旅局办理,并落实县目标绩效中心、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对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现答复如下:

县文广体旅局笃定县委“文旅兴县”发展战略,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搭台、传承人唱戏、社会扶持”原则,出台《“壤巴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等传习所产业化发展意见。由于扩建鱼托村酥油花传习所属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类,目前暂无新政策及投向。县文广体旅局已将鱼托村酥油花传习所列入州级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清单,但目前鱼托村酥油花传习所未实施公司化运营导致项目申请失败。县文广体旅局分管领导于3月9日、3月26日与传习所负责人沟通并解读了《州级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条件,并告知由于酥油花传习所公司2024年未产生销售流水,故不符合申报条件,经现场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力争2026年成功争取专项资金20万元。

承办部门:县文广体旅局。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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