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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壤塘县2011年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民房建设验收办法》的通知
中国·壤塘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1-10-24  来源:壤塘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壤府办发〔201142

 

壤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壤塘县2011年牧民定居行动计划
民房建设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壤塘县2011年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民房建设验收办法》予以印发,请你们严格按照该办法,抓紧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壤塘县2011年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民房建设

验收办法

  

  为使我县2011年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民房建设验收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州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相关政策,结合我县今年工作实际,特制定《壤塘县2011年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民房建设验收办法》。

  一、任务分解

  蒲西乡小伊里村小伊里点:建定居房45户,全部为新建户。(责任单位:蒲西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李刚、刘永刚;联系点领导:扎泽;帮村部门:气象局、粮食局)

  蒲西乡斯跃武村斯跃武寨、吞都、俄来、斯玛吾拉点:建定居房75户,全部为新建户。(责任单位:蒲西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李刚、刘永刚;联系点领导:江兴学;帮村部门: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药监局)

  尕多乡切洛玛村江郎点:建定居房39户,其中,新建定居房34户,改建5户。(责任单位:尕多乡党委、政府,责任人:袁玉俊、尕尔玛罗吾;联系点领导: 陈 尧;帮村部门:地税局)

  尕多乡求塘村求塘点:建定居房79户,其中,新建定居房59户,改建20户。(责任单位:尕多乡党委、政府,责任人:袁玉俊、尕尔玛罗吾;联系点领导:文成才;帮村部门:安监局)

  尕多乡曼木达村曼木达点:建定居房64户,其中,新建定居房28户,改建36户。(责任单位:尕多乡党委、政府,责任人:袁玉俊、尕尔玛罗吾;联系点领导:仲晓蓉;帮村部门:供销社)

  吾依乡修卡村125、娜露、大队部点:建定居房93户,其中,新建定居房83户,改建10户。(责任单位:吾依乡党委、政府,责任人:郭志平、何洛;联系点领导: 穹 洛;帮村部门:移动公司)

  吾依乡章腊村尕拉沟点:建定居房56户,其中,新建定居房45户,改建11户。(责任单位:吾依乡党委、政府,责任人:郭志平、何洛;联系点领导:何志富;帮村部门:统计局)

  吾依乡西西村哈科沟、柔科沟、热穷沟点:建定居房71户,其中,新建定居房50户,改建21户。(责任单位:吾依乡党委、政府,责任人:郭志平、何洛;联系点领导:孙建成;帮村部门:人大办)

  上壤塘乡查卡村木龙多(查卡塘)点:建定居房75户,其中,新建定居房29户,改建46户。(责任单位:上壤塘乡党委、政府,责任人:彭杰、马文清;联系点领导: 毛辉;帮村部门:人事局(社保、就业、医保))

  茸木达乡啄坤村啄坤、针木达、金木达点:建定居房99户,其中,新建定居房52户,改建47户。(责任单位:茸木达乡党委、政府,责任人:罗安勇、朱学爵;联系点领导: 张万贵、泽拉木;帮村部门:电信局)

  茸木达乡甲拉村甲拉、尔门点:建定居房48户,其中,新建定居房46户,改建2户。(责任单位:茸木达乡党委、政府,责任人:罗安勇、朱学爵;联系点领导: 张万贵、泽拉木;帮村部门:县农行)

  石里乡下达石沟村车寨点:建定居房35户,其中,新建定居房21户,改建14户。(责任单位:石里乡党委、政府,责任人:尕让塔、张林;联系点领导: 龙凌;帮村部门:司法局、科协)

  石里乡阿斗村曾拉寨、日古寨点:建定居房34户,其中,新建定居房23户,改建11户。(责任单位:石里乡党委、政府,责任人:尕让塔、张林;联系点领导: 阿 达;帮村部门:档案局、经信局)

  石里乡二戈吾村求四寨点:建定居房50户,其中,新建定居房31户,改建19户。(责任单位:石里乡党委、政府,责任人:尕让塔、张林;联系点领导: 龙 凌;帮村部门:发改局、党校)

  南木达乡康旭村邓生点:建定居房77户,其中,新建定居房47户,改建30户。(责任单位:南木达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泽郎、孙宏斌;联系点领导: 扎西姆;帮村部门:国土资源局)   

  南木达乡直属村南木塘(直属)点:建定居房31户,其中,新建定居房20户,改建11户。(责任单位:南木达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泽郎、孙宏斌;联系点领导: 何志富;帮村部门:548台)

  南木达乡夏炎村南木塘(夏炎)点:建定居房108户,其中,新建定居房70户,改建38户。(责任单位:南木达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泽郎、孙宏斌;联系点领导: 何志富;帮村部门:红十字协会、工商联)

  南木达乡阿甲村南木塘(阿甲)点:建定居房73户,其中,新建定居房50户,改建23户。(责任单位:南木达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泽郎、孙宏斌;联系点领导: 泽果;帮村部门:农业水务局)

  南木达乡三郎村德隆点:建定居房85户,其中,新建定居房60户,改建25户。(责任单位:南木达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泽郎、孙宏斌;联系点领导: 泽果;帮村部门:史志办、疾控中心)

  中壤塘乡壤塘村切克(贡塘坝)点:建定居房60户,其中,新建定居房20户,改建40户。(责任单位:中壤塘乡党委、政府,责任人:德灯、康术元;联系点领导: 陈继东、何晓刚;帮村部门:统战部)

  中壤塘乡布康木达村布康木达点:建定居房45户(包括2010年提前实施的户数),其中,新建定居房40户,改建5户。(责任单位:中壤塘乡党委、政府,责任人:德灯、康术元;联系点领导: 达尔吉;帮村部门:民宗局)

  中壤塘乡伊根门多村切克(贡塘坝)点:建定居房41户,其中,新建定居房20户,改建21户。(责任单位:中壤塘乡党委、政府,责任人:德灯、康术元;联系点领导: 陈继东、何晓刚;帮村部门:规建局)

  上杜柯乡吉拉村吉拉、地窝点:建定居房56户,其中,新建定居房46户,改建10户。(责任单位:上杜柯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杨发义、赵春勇;联系点领导: 张力生;帮村部门:交通局)

  上杜柯乡日科村上日科、下日科点:建定居房93户,其中,新建定居房60户,改建33户。(责任单位:上杜柯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杨发义、赵春勇;联系点领导: 代 杰;帮村部门:质监局)

  上杜柯乡吾克基村吾克基寨、罗金塘点:建定居房89户,其中,新建定居房65户,改建24户。(责任单位:上杜柯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杨发义、赵春勇;联系点领导: 班玛灯;帮村部门:公安局)

  上杜柯乡鱼托村龙日、宗戈玛、金木达、戈拉岗、王措点:建定居房169户,其中,新建定居房74户,改建95户。(责任单位:上杜柯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杨发义、赵春勇;联系点领导: 达尔吉;帮村部门:政法委)

  岗木达乡昂科村昂科点(2010年项目):建定居房56户,其中,新建定居房25户,改建31户。(责任单位:岗木达乡党委、政府,责任人:朵强、王成;联系点领导:王军亮;帮村部门:畜牧兽医局)

  二、验收标准

  (一)新建定居房必须按照县规划建设局制定的民房单体方案设计进行。

  1.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使用有地圈梁、构造柱技术,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建筑面积和建筑结构必须在县规划建设局制定的民房单体设计方案(6种户型12种结构)规定范围内;

  3.户均占地不超过300平方米;

  4.验收时必须盖顶,进行了必要的内、外部装修,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二)提升改造户必须严格按照“五改、两配套、一整治”要求全部完成提升改造任务。

  1.“五改”即:

  (1)改房:主要包括房屋的结构加固、改门、改梯、改窗及对房型、使用功能、风貌进行改造;改门要求人畜各进其门,人进门高不小于2米、宽不小于1.2米;改梯要求改原有独木梯为扶手梯,扶手梯宽1米以上,斜度不大于45度(木梯、石梯、钢筋混泥土梯均可);改窗要求每个窗户不少于1.2平方,安装铝合金或塑钢窗;风貌改造要求对房屋外墙和门、窗的风貌按照当地藏式风格进行改造。

  (2)改厕:解决部分村寨、农牧户没有厕所的状况,改造吊脚厕、畜圈厕。鼓励建设家庭、庭院卫生厕所(结合太阳能推广和改造冲水厕所),要求对人畜粪便、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

  (3)改厨:要求改造灶台、厨案、厨柜,推广节能、节柴炉灶,达到厨房卫生整洁、节能高效。

  (4)改圈:改变人畜混居现状,单独修建和改造棚圈及暖棚,鼓励动员农牧民结合优势,种草养畜;提倡村寨牲畜小区集中饲养,逐步实现牲畜舍饲圈养。

  (5)改庭院:改造庭院围墙,推广生物围栏,改造庭院功能,建设工具房和柴火棚,进行庭院种菜、种草、养花等绿化改造。

  2.“两配套”即:配床和配凳,要求每家每户配有一架床(藏式床)和8根凳子。

  3.“一整治”即: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通过对风貌的改造提升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改变村寨脏、乱、差的状况,实现村容整洁明快、美观靓丽、富有特色,村民文明水平整体提高。

  三、验收方式

  各定居点新建(或提升改造)户完工后,向该点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初验(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定居点责任人和帮村部门负责人需在初验报告上签字)。同时,做好该户相关资料及卡片报乡人民政府备案,乡人民政府在本乡所有定居点建设都完成时统一向县牧民定居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核查验收书面申请,县牧民定居办根据各乡上报情况,组织县监察局、县规建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核查验收。

  四、验收时间和责任

  定居房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完成,各乡初验必须在2011年11月10日前完成,县核查验收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30日。

  各乡党委政府、联系点领导、帮村部门是顺利完成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工作的重要保障,对各个定居点建设起着主导作用,对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附件1:2011年各乡牧民定居民房建设初验报告(范本)

  附件2:2011年各乡牧民定居民房建设初验表(范本)

  附件3:牧民定居行动计划民房建设受益户档案卡(范本)


办发42号附件1.xls
办发42号附件2.xls
办发42号附件3.xls

 
审核:张强责编:吴刚 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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