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壤塘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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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壤塘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阿州财农〔2022101号)精神结合壤塘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坚持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通过实施农业补贴政策,鼓励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工作内容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范围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国有农(林、茶、桑)场、科研院所、农村集体等单位未发包耕地(含自留地)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一)资金来源。州下达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06.75万元。

(二)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攫荒,地力不降低。补贴对象的界定,参照农业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166号)执行。

(三)补贴面积。全县补贴面积35137.01亩。

(四)补贴标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标准为58.84/亩。

三、工作措施

(一)核实补贴面积。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以村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辖区内实际耕地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系统录入、公示(乡、村两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等相关工作。在审核、确认实际耕地面积后上报,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审核、财政局确定补贴标准后,补贴资金实行乡、村两级公示制,公示7天,公示期间,应当听取农民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正确无误后建立乡、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帖补贴清册并于410日前将汇总、审核、确认后的实际耕地面积数据、补贴清册、公示照片等相关资料,报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备案。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数据终审确认,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州级主管部门。

(二)补贴资金发放。县财政根据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提供的终审确认实际面积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补贴清册,在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底前,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将资金发放到耕地承包户手中。

四、工作保障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2023年壤塘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委托代理发放机构、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补贴工作项目管理。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凡违规操作和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837-2378302;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举报电话:0837-2376258)。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科农牧、财政、宣传等部门要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深入、持久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有关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村组、到农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直接参与政策宣传和操作落实有关人员的培训,明确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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