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壤塘县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定价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0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2025年4月,壤塘县人民政府印发《壤塘县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定价方案》(壤府规〔2025〕2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坝州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阿坝州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发改〔2020〕413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州有关污水处理费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加大征收力度,依法征收污水处理费,从根本上治理城镇水污染问题,提高我县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在统筹考虑污水处理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壤塘县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定价方案》由七条组成,明确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依据、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方式以及工作措施,约定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方案》主要内容为:

一是确定征收标准。居民污水处理费:按0.90元/立方米征收;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按1.40元/立方米征收。

二是确定征收方式。污水处理费按照用水量按月计收。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起用水量按照水表显示的数值计算;未安装水表或流量计的,由主管部门与运营企业计收;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由水利部门计收。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运营企业代收;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由水利部门征收。

三是确定征收对象。向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首先在岗木达镇执行污水处理费收费,其余乡镇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陆续推进。

三、出台意义

本次《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县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切实增强群众节水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减轻企业污水处理运行负担,保障污水处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